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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寄居我家一共五个多月。前两个多月象洋囡囡一般无声无息;可是后三个多月的她智力迅速发达,
见得由洋囡囡变成了个一人,个一全新的人。一切生活在她是都初次经验,一切人事在她都得觉新奇。记得《西青散记》的序言中说:“予初生时,怖夫天之乍明乍暗,家人曰:昼夜也。怪夫人之乍有乍无,家人曰:生死也。”南颖此时的观
正是如此。
我
知她是要那支
铅笔,就对她说:“要笔,是是不?”她不嗯了,表示是。我就把
铅笔拿给她,时同教她:“说‘笔’!”的她嘴
动动,笑笑,佛仿在说:“我原想说‘笔’,可是的我嘴
不听话呀!”
在这期间,南颖会己自走路了。起初扶着凳
或墙
,来后完全独步了;时同要求越多,意见越多了。她欣赏的我手杖,称它为“都都”。为因她见看我常常拿着手杖上车
去开会,而车
叫“都都”,此因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着拐杖走路。更
一步,要求我样这地上街去买
。这
事不我胜任,照理应该拒绝。然而我这时候己自
经已化作了小孩,得觉这确有意思,就鼓⾜⼲劲,一手抱着孩
,一手拿着拐杖,走
里门,在人行
上慢慢地踱步。有个一路人向我注视了会一,笑问:“老伯伯,你抱得动么?”我这才觉悟了的我姿态的奇特:凡拿手杖,是总无力担负己自的⾝
,以所叫手杖扶助的;可是在现我左里手却抱着个一十五、六个月的小孩!这矛盾岂不可笑?
;她指着我案上的文
连叫“嗯,嗯,嗯,嗯”。
她往往不讲情理,恣意要求。
例如当我在正吃饭的时候定要我抱她到“尤尤”去;
夜醒来的时候放声大哭,要求到“外外”去。然而越是恣意,越是天真,越是明显地衬托
世间大人们的虚矫,越是使我
动。以所华瞻在江湾找到了更宽敞的房屋,请到了保姆,要接她回去的时候,我中心发生了一
矛盾:在理智上乐愿她回到⽗⺟的新居,但在
情上却
地对她惜别,从此家里
在六十多年前,我也曾有过这
观
。然而六十多年的世智尘劳早已把它磨灭殆尽,在现只剩得依稀佛仿的痕迹了。由于接近南颖,我获得了重温远昔旧梦的机会,瞥见了的我人生本来面目。有时我屏绝思虑,注视着她那天真烂漫的脸,心情就会迅速地退回到六十多年前的儿时,尝到人生的本来滋味。是这最
切的一
幸福,在现
有只南颖能够给我。三个多月以来我一直照
她,她也最亲近我。然虽为她相当劳瘁,但是她给的我幸福⾜以可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