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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十列传二百九十七(2/7)

文氏女兆祥,文枢妻陆,人。定国兵至,姑嫂避火星山箐中,兵,自杀。

张联标妾傅,泰顺人。联标为罗知县,傅从,年方笄。山寇破县,被执。贼渠令其徒百方诱之,不从。一夕,拥至渠所,诸贼执刀夹左右,怵以死,终不屈,乃缢杀之。

杨昌文妻袁,安义人,或曰建昌人。顺治间兵,父母迎袁归,袁不可,曰:“弃姑避兵,不义。”兵至,伏地请死,斫数刃去。家人归,努目问:“姑无恙乎?”曰“无恙”乃瞑。

何大封妻阮,无为人,早寡。有授其手者,引刀断指,血溅尺许。

张问行妻杨,秦州人。同治间回,破其堡。杨遣三行,持厨刀倚扉骂贼,贼剺其至耳际,骂犹不已,遂死。贼举扉掩其尸,书其上曰:“此张监生妻杨烈妇,毋损其尸。”

郭俊清女莲姑,州人。嘉庆二年九月,教匪破城,掠以去,女骂不绝。贼褫其衣,骂愈厉,杀之,书其背曰“烈女尸”

林应雒妻莫,梁学谦女,吴师让妻某,黄某妻李,皆新会人。应雒、学谦、师让皆诸生。顺治十一年,明将李定国攻新会,城守阅八月,尽,杀人。莫代姑,梁女年十一代父,黄、李代夫,皆死。李之死,兵持首还其夫,使葬焉。

杨应鹗妾佟,奉天人。应鹗官贵同知,吴三桂叛,檄署官,应鹗力拒,乃置诸顺宁。师将滇,郭壮图使杀之。应鹗骂使者。佟曰:“大丈夫当毅然引决,无恋恋如兒女!我请为公先,不使公遗憾。”遂缢,应鹗亦缢。

王氏三女:长亥娘,次竹姑,次酉娘,博白农家女。康熙十九年,避寇宴石岩,寇攻岩,姊妹皆投崖死。

林乾妻程,漳浦人。有殊。康熙元年,县有刘暢者,为盗婆山。掠程至,将之,不从。使他妇惎之曰:“我曹已至此,即完节,谁复能信?”程曰:“吾自行吾志,非求人信,岂能效汝曹无耻耶!”暢杀之。

程显妻硃,新建人,明宗室女也。以其侄为妇。顺治五年,金声桓为,显自南昌将家人山,遇兵相失。或传显已死,硃谓妇:“翁死,吾不独生,汝奈何?”妇曰:“死耳!”硃缢树上,已绝,兵救之,甦,复树死。妇亦起树,兵前持妇,妇齧其指,夺刀自刭死。

姚文璚妻刘,名满,福清人。文璚鬻香于市,顺治三年,海寇至,索钱无所得,截文璚首去。满舁尸还,舐血缚布缀于颈,敛毕,乃言曰:“我恨不能手刃贼,独以死报君。”首棺,仆,久之,甦,请以兄公为后,尽鬻衣珥营葬。越三年,清明上冢,归,屑金咽之,死。

王三接妻黄,曹县人。三接官汾西知县,黄侍姑田家居。顺治五年,李化鲸,破城,姑、妇皆被执。黄语贼曰:“释我姑,我与金帛,惟尔!”贼释其姑,黄度姑行远,乃骂曰:“吾家清白吏,安有厚藏?吾名家女,命妇,岂肯从贼?有死而已!”贼磔之。

叶芊妻谢,宁都人。六年冬十月,明将揭重熙等以师赴南昌,驻宁都兵掠得谢,曲将悦其,问家世,谢从容以对,因乞得沐浴,曲将许之,遂室,以?鬓刀自揕其,死。

陈某妻万,万县人。康熙间,谭弘,被执,杀其怀中。万诡言家有藏钅,贼使其徒从以往,过悬崖,奋起,挤贼堕,亦自投死。

廖愈达妻李,妾汪、张,泰宁人。李读书通大义,教二妾章句。愈达从外归,闻李疏“仁”字,教二妾,语谆谆。愈达而笑,李正曰:“志士仁人,有杀以成仁,毋求生以害仁!”顺治三年,愈达将妻妾避兵,或传崇祯十七年京师破时,检讨汪伟与其妻耿殉国事,李以告二妾,相持而哭。师渐,愈达与妻妾夜走南石砦,师至,攻砦,愈达率妻妾避砦。或呼师自砦后,李即从砦展手投崖下。愈达挈二妾匿岩石中,搜山兵至,张亦投崖死。愈达金遣兵去,汪持愈达衣,伏其后,顷之,遥见师中裨将,硃缨窄袖,指挥从卒巡山。汪大哭曰:“君善自保!”亦投崖,激于石,裂若支解。师退,愈达及诸同避砦中者皆得脱。

谌日升妻陈,安人。顺治间,金声桓,为兵掠挟上,力拒,中八刃,剖心断脰刳死。

同时福清陈得栋妻蒋

黄居中妻吴,居中失其里贯;吴丰顺人,广东饶平镇总兵六奇女也。康熙中,居中为苍梧教谕。十三年,孙延龄叛,梧州戍兵应之,其室,吴曰:“封疆之事,固知非若曹所能,若曹其俘我乎?我将待之!”奋击,杀二人,自伏剑死。

沈棠妻俞,莆田人。年十八,。耿忠兵至,执俞,并及棠。俞计脱棠,乃抗贼。贼威以刃,就刃;迫以火,赴火;幽之,遂自缢,贼磔其尸。

应氏妇,鄞人。贫行乞。顺治六年,海寇至,匿郭东庙。寇汙之,不从。既仍伪诺,庙,将井,寇复牵以,终号泣不就,死刃。

当时为贼杀者,刘琰妻邢等九人;投死者,王跻圣妻韩等七人。

胡守谦妻黄,闽人。守谦武举。当耿忠叛,守谦投书城外,言贼必败,状为守者所收,送郊外杀之。黄请代,不许。乃求得守谦首,缀于尸。葬毕,自棺衾,饮药死。

翼顺妻陈,亦福清人。顺治四年,翼顺死于寇,舁尸还,血溢于鼻,陈舐血,敛毕,不七日,自经。

刘元鏜妻吴,妾硃,南昌人。元鏜亦将家人避兵,兵及,弃抱中兒旁而走,吴伏沟草。硃为兵得,絷以行,经溪,跃,絷绝,兵斫其颊,死。吴草,行数十武,遇邻媪,脱簪求扶持。兵复至,吴握发仰天号曰:“夫邪邪!吾其死邪!”兵挟刃逐之,行赴陂死。

方希文妻项,名淑,淳安人。顺治三年,明溃师掠县,希文携家避兵西坑。以妾病,谒医。兵骤至,纵火。火将及,婢请项避,项曰:“,死于兵;不,死于火。死同,死火不辱。若能死,则从;不能,亟!”希文故有藏书,项积书左右,坐其中,火及,书烬,项殉焉。

殷壮猷妻李,丰人。顺治中,壮猷为临蓝参将。十一年,孙可望攻临蓝,壮猷筑城以守,围久不解,战,死。李以印畀次质,挥使避,而与长文自刭死。

何氏女,昭平人。是岁师逐定国,避兵思庇冲。或迫之,死。

是役诸女妇死者至众,靖安舒调熙妻硃,救夫;丰城熊嗣蕃妻胡,及从有恆妻沈,从夫救舅:皆死。而新建徐文璠妻硃,割断首;贤胡永益妻胡,刃背:死尤烈。

陈心俊妻,伏羌人。年十九,寡。顺治初,寇据城,其渠闻,遣人致之。居楼上,挥杂掷楼下,厉声叱其人曰:“白若渠,污我,惟有可断耳!”渠闻,亦愕曰:“烈妇!烈妇!”卒得免。

死。

文秉世妻梁,郁林人。李定国掠州,梁为兵掠,迫上。梁哭,据地骂,兵杀之。越二日,秉世得其尸,目未瞑也。

妇,不知其姓氏。顺治七年,姜瓖,为其徒所掠,过定州唐城村,刺血题诗于,并为序自述,略言:“明月在天,清在旁。得自尽于此,上不媿父母,次不惭婿,庶几与同清,与月同明。”遂自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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