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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探监xia(2/2)

老者的确在大都的时候与火之莺有过接,但仅仅是一面之缘而已,火之莺不可能就这样把秘密给一个不熟悉的陌生羽族。

玉琉明和老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选中的。

第一条没什么好争的,就是给与不给的问题。羽族不是没给人族发放过特别通行权限,再放一张亦无不可。

至于释放四十名人族,这主要是给羽族一个面

最简单的结论就是:哪怕将来苏沉假扮的翠羽空痕了岔被人发现,也不会因此怀疑母虫。反之,母虫的事了问题,也不会牵扯到翠羽空痕的份。两者不备相关,安全就会大增。

至于特许经营权则是对特殊资源的经营权限。两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修行或战争资源需要易,但是在未经许可下易这些资源本就是违禁,只有经过许可的经营权才能购买到这些特殊资源。

羽族举着正义的大旗,就这样快的与诸家签订契约,买下了这六十名…哦不,五十九名俘虏。诸家到是有些不好意思,说要不我们从大都再给你补一个过来,紫林大手一挥,很豪的说不用了。

至于说多救的二十个羽族到底值不值这个价——谁敢说我羽族之民不值钱试试?

可以说,谁获得这个权利,谁就掌握了至关重要的渠。而且这个权利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也就意味着大的利

们到底想什么,但是在苏沉诸尘寰给条件下,他们隐约还是猜到了一些内容,并准的指:把消息提供者和打敌人的内的目标搁置在一起,本就是偷懒的想法,是本能的规避复杂的思维模式。

如此一来,事情就好办了很多。

完全可以各行其事。

但是没有关系,有这份接就已经够了。

取智团的经验,同样是消息的传达者,也可以分成两个人。一个是从火之莺那里得到信息的,一个是把信息传递给紫林的,如此一来,又一步保证了消息的阻断火之莺死了,老者死了,只剩下唯一知的秘密的是玉琉明,而作为秘密的传承者,玉琉明却理直气壮的不认识火之莺,这样就掩盖了一切谎言可能存在的缺陷。

在双方的谈判商讨中,其实谁都没把俘虏们当回事,但作为棋,他们被争来争去,相互试探,的确是相当好用。

何况这件事他们也不会怀疑。

但事实是,这两者并不必须是同一个人。

正因此,提供信息的应当,也必须是另一个羽族。

第二条则要多许多细节,关键在于哪些商品可以特许经营,允许的数量又是多少。

紫林回去见了雾月靡,第二天谈判的度就直接加快。

使节团同意了诸家的要求,一:对诸家发放特别通行证,许可诸家的商团羽族控制下的区域行正常易。该权限仅限于诸家,每年一次,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同时平天城也要给与羽族一个指定家族额外通行权利。二:给与特许经营权,许可易一些特殊资源,包括十二违禁品易,但数量在严格限制内。三:释放同等数量与实力的四十名人族,目标可以由第一支商团代表行决定。

特许经营也是一样,平天城到是放开了本地采买,允许羽族无限制购买,可你就一个平天城,能有多少特殊资源?能和整个羽族地界的资源相提并论吗?

一直以来,诸家和使节团的争执其实就在这第二条。

提供消息的可以是提供消息的,打的可以是打的。

诸家狮大开,一气想要所有违禁品的易许可,羽族自然不可能同意,双方因此纠缠不休。本来羽族也没打算真完成易,所以就在这个问题上故意争执。现在可好,一听说有掌握母虫之秘的囚犯,雾月靡当即同意,放开十二项违禁品易权,数量上也给与了格外的宽松。这已经是相当大的让步了。

这样说起来羽族不是吃亏,而是更加惜本族,情愿多付些好,只为多救回一些本族。

在这情况下,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但可以肯定,它在名义上很,但在实际执行中,永远是狗屎不如。

这吃亏的分,就只能是那少释放的二十名人族来填补了。

哪怕是同一个人扮演,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说起来是互换人质,如果同样释放六十名人族,那么一换一的情况下,凭什么羽族还要给诸家这许多特权?通行权说起来是一换一,可诸家给的是平天城的自由通行权,羽族给的是天空之城的自由通行权,那能是一码事吗?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这不好说。

他们太想要母虫了!

紫林和他背后的羽族可以怀疑一切,但最终他们会发现,无论怎么查都是死无对证。

特别通行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即便是现在,两族之间也很少有人能拿到这特权。每一次的特权发放背后都代表着海量的利益和大的政治需求。有了特别通行证,就可以自由两族边境,在两族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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