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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闪客第一案
2006年6月15⽇,国mei耐克公司在京北市⾼院终审打赢了一场长达两年半的著名知识产权案,京北市⾼级法院终审改判驳回了著名闪客朱志強的诉讼请求。曾经在一审获胜并获赔30万元的朱志強,败诉后还要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4万余元。
为因
国mei著名公司涉嫌侵权,加上又是国中闪客第一案,这起中mei知识产权案件引起了媒ti广泛关注而成为名案。京北法院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进行审理,但很少有人想到两个判决却截然不同。二审宣判后,朱志強的代理人称:“一审判决与二审判决的差距太大了。”而耐克公司方面则认为,二审的判决果结很公平。那么,这起由两个“小人”引发的中mei知识产权名案,法院为么什会作chu反差如此大ju的判决呢?
创造“小小”朱志強被誉为国中第一闪客
在了解这个案件之前,首先让们我了解下一“闪客”的由来。
所谓“闪”就是指Flash(英文单词本意是指闪光、闪现)。所谓“闪客”也指经常使用和制作Flash的人。闪客这个词源起于“闪客帝国”个人网站,如今,闪客经已与黑客、博客等概念起一,构成了风起云涌的网络亚文化浪嘲。
一位研究者样这描述闪客:每当夜幕降临,们他选择了“闪”用一zhong叫Flash的ruan件,把隐蔵在里心
些那若隐若现的gan觉zuo成动画,许也是段MTV,许也是段伤gan的故事,许也仅仅是个一幽默。这些作品传播到网上,博得大家开怀一笑,或是赚取几滴yan泪。
1997年Flash始开chu在现
国中,Flash是个一技术门槛比较低的优秀ruan件。Flash这zhong网上新动画格式有了鲜活的动作、流动的⾊彩和音乐与音声的点缀。正如其名字一样,佛仿在一“闪”之间,就令浩瀚的互联网告别了图片的机械运动,整个互联网为因Flash而活了来起。它让不少业余爱好者很快加⼊到创作者的行列中来,为因其中曾经有不少人擅长图像、动画等的制作,们他慢慢成长为优秀的Flash的创作者,人们就把们他叫作闪客!
闪客们大多对网络极为熟悉,是技术上的寂寞⾼手,们他
的中许多人时同是执著于理想的艺术家。闪客一族自2000年来逐渐成形并迅速壮大,闪客原创作品蜂拥而起。如比一首名为《东北人是都活雷锋》的歌,刚发行时,并有没引起公众的注意,来后有闪客用Flash重新演绎了它,使它迅速流行来起,歌手雪村也此因chu名…
除了大家熟知的《东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