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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这几个鸟人和自己一样,不是想退房就退房的,那他们去了哪里呢?不会已经放了吧?
门打开了,他们走了
来。
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绝对鄙视你。是真的鄙视不是假的鄙视哦。丁逸想。
或许人都是这样的。在丁逸看到一些大屠杀的纪录片时,他心里总有个疑问:为什么这些即将被屠杀的人都表现得老老实实,甚至可以说“引颈受戮”呢?如果冲上去和敌人博斗,最起码死得有尊严,最起码会让敌人颤抖一下吧?但人们的选择却是被动地顺从,然后被无情地屠杀。
一个警察拿
了一张纸,对他说:“你被刑事拘留了。”他开始宣读起刑事拘留书,拘留的原因是涉嫌“故意伤害”
今天丁逸也和纪录片中那些即将被屠杀的人们一样,准备“引颈受戮”了。
果让我回去的话,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那个小安的家人,无论赔多少钱,一定要把这件事摆平。相信爷爷会为了让我得到自由而不惜代价的。
“他们带我来
什么呢?是我爷爷来了吗?他们让我见见他?”他想着。
但丁逸却并不知
这一
,所以不懂法律也有不懂法律的好
,所谓
翁失
,焉知非福?法盲丁逸想到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可能使事情向好的方面展,他的心情多少有些好转。
他躺在床上,想着事情,不知不觉就下午两
多钟了。
他们的事说起来不大,只是聚众斗殴而已,也许真被放了也说不定。
如果自己
的事情需要承担后果,在后果即将来临时,那就表现得从容一些吧。
一些无谓的挣扎只能让人看不起,徒增笑柄耳。
想到那个小安恐惧、绝望的
神,丁逸的心里又是一阵麻。
丁逸气愤地站了起来,一摸
袋,现钱包不在,再一看门
的铁门,明白了自己的
境,气馁地坐了下来。
“跟我们走一趟。”到了警察局里,他们的态度似乎比在外面要冷淡一些,显得公事公办的样
。丁逸不知
这是什么原因。
但自己就麻烦多了。用刀
了人,那人还生死未卜。从昨天审讯自己的那个警察的态度来看,被判为正当防卫的可能
不大。
这些人真的不够朋友,退房走了也不打个招呼。正所谓不打不相识,虽然前一夜还和他们势成
火,但既然大家都同时
了警察局,也是缘分,所以他们走了,怎么说也要打个招呼吧,这样才够朋友嘛。
既然他们不声不响就走了,那我也走退房
丁逸的这
想法说明了他对法律知识的无知。这也难怪,他学的专业并不是法律专业,也从来没有过参加法律从业资格的考试,一有时间就想着以大量消费的方式为祖国的p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无暇顾及法律知识的研究,因此他对这些法律程序确实也不太清楚。
“没问题吧?没问题你就签字吧。”警察将刑事拘留证递了过来,丁逸的脑中一片空白,看着拘留证上自己的名字和“涉嫌故意伤害”几个字,听话地拿起笔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丁逸一直在关注隔
那两个关着那几个殴打他的人的房间。回来的时候,似乎也没听到那几个客人的动静,难
他们已经退房走了?
难
是在外面他们怕我情绪激动起来跑了,所以多少要照顾一下我的情绪,在里面就没有这
顾虑了,所以他们的本来面目就显
来了?
有人走到他的门前来,他抬起
看了一下,有两个警察来到了他的门前。是上午陪他去验伤的那两个人。
但丁逸还在想着他们在警察局里面和外面态度的差别,在想是不是被他们上午的态度欺骗了。但这只是他的猜想,直到他随着他们来到办公楼,他也没有得到答案。
他不会真的
不住,嗝
了吧?
丁逸的认识错误主要有两
:一是他所犯的事,可以归类为“故意伤害”案,这
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
行起诉,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不重要,无论被害人的意愿如何,公诉机关都会向法院
行起诉的。即使小安受伤不重,他本人也宽宏大量地原谅了丁逸,家属也同意不再追究下去,丁逸还是无法逃脱被起诉的后果;第二个错误是在开
之前,通常来说,警察机关是不会放他回去的。以他这
恶意报复伤人的行为,取保候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难
是杀人偿命吗?想到这里,丁逸的心里冒
一阵寒意。
他原以为自己在被判定为“故意伤害”而不是“正当防卫”时,会激动、
喊、呼
号、要自由、暴起伤人等,但实际的情况和他当时的想法却完全不一样。
那最坏的可能是什么呢?
或许是因为上午的接
,这两个警察对他的态度还算不错,并没有要他带上手铐。